Terms and Conditions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2020年7月1日生效)

super e會員計劃是由City Super Limited(下稱「CSL」)所運作,並受以下條款及細則所約束。此計劃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在這些地區內的CSL實體分店及網上商店。透過申請成為super e會員計劃之會員、使用會員網頁或流動裝置應用程式的任何部分,即表示閣下已閱讀本條款及細則,並接受及同意受其約束。閣下亦同意向city'super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根據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釋義)及同意city'super可根據其個人資料(私隱)政策聲明收集及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



  1. 定義
    1. 「會員卡」指在成功申請super e 會員計劃後向閣下發出的會員卡,用以獲享相關獎賞優惠。 除另有指明外,會員卡是指實體卡及附載於city'super HK手機應用程式內之電子會員卡
    2. 「儲值」指儲存於會員卡內之金額
    3. 「獎賞積分」指根據閣下於CSL旗下分店及網上商店淨值消費單據所獲得之積分
    4. 「super e 兌換獎賞」是指 super e-gold 會員根據年度結算日累積至指定積分,便可兌換獎賞eCoins,並於「super e 兌換獎賞」網站兌換禮品
    5. 「有效期」是指會籍的生效日期或升級或續會起計12個月
    6. 「會員網頁」指只供會員進入的CSL網站網頁
    7. 「分店」指CSL在香港經營的實體零售商舖
    8. 「網上商店」指CSL在香港或澳門經營之網上商舖(https://online.citysuper.com.hk/ , https://cake.citysuper.com.hk/ , https://logon.com.hk/ )
  2. 免費申請成為super e會員(包含所有會籍級別,下稱「會員」)時,不設任何入會費及消費金額。只須填寫提供之登記表格上要求之資料、同意本條款及細則及驗証手機號碼即可成為super e會員。登記途徑包括:
    1. 會籍申請
      1. city’super 各分店啟用
      2. LOG-ON 全線分店
      3. city’super官方網上商店;
      4. LOG-ON 官方網上商店
      5. city’super 社交媒體專頁;
      6. LOG-ON 社交媒體專頁;及
      7. city’super HK流動裝置應用程式 
    2. 成功申請後,申請人(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將會獲得電子會員卡乙張。
    3. 申請人必須確保所提供的會員登記資料全屬真實、正確、完整、沒有誤導及欺詐成份。
    4. 會員在流動裝置應用程式、我們任何分店或網站成功申請後可登入網上會員專區或流動裝置應用程式查閱消費及積分記錄及會員獎賞等。
    5. 為方便獲悉優惠及推廣活動資訊,在首次登入時會員可能會被要求向我們補充或提供完整及準確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生日資料、興趣及聯絡地址等。
    6. 每名會員只可以使用一個用戶名稱(即電郵地址)登入會員網頁或流動裝置應用程式,如遺失密碼,可於「忘記密碼」頁面重新設定密碼,重新設定的密碼將傳送至已登記的電郵地址。
    7. 申請人必須登記正確、有效、由其本人實際擁有及來自香港、中國大陸、澳門或台灣的手機號碼以接收 SMS 驗証碼 (注意: SMS 驗証碼只會發送至申請人登記的手機號碼。如申請人啓動了 SMS 轉駁服務,SMS 驗証碼亦只會發送至申請人登記的手機號碼,而不會發送至申請人SMS 轉駁的其他電話號碼)。申請人於完成會員登記後會收到確認郵件作為紀錄。
    8. 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因顧客或會員的遺漏、疏忽及或未能向我們提供其最新的資料,或因該等資料的準確性及完整性所引致的任何索償、要求、責任或訴訟,本公司將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3. 會籍級別及有效期
    1. super e 會員在過去36個月內如無任何消費記錄,會籍將自動失效,而卡內尚未使用的儲值餘額亦會被自動註銷。
    2. super e-gold會籍的有效期為一年。凡於會籍有效期間累積消費淨值滿港幣30,000元或以上,其super e-gold會籍將會被自動保留並更新至下一年度。相反,如會員的累積消費淨值不足港幣30,000元,其super e-gold會籍將會被降級為super e。有效期是指會籍的生效日期或升級日期或續會日期起計的12個月(如由super e升級至super e-gold 生效日期為9月1日,則有效期至翌年8月31日止)。
    3. 所有會籍將會在有效期屆滿時自動撤回。
    4. 會籍升級/降級基於累積消費淨值(不包括購買 city’super禮品卡或購物禮券的消費)並由系統自動更新。符合升級成為super e-gold 資格或未能延續super e-gold 會籍的會員均由系統自動處理而不可自行選擇是否升級/降級。
  4. 會籍使用及會員折扣
    1. 行使會員權利及有關會員之交易,包括以儲值付款、會員折扣、累積獎賞積分、換貨及退款等,均須出示會員卡以作系統記錄。
    2. 每位會員所獲發的指定電子會員卡只可在一部手機上同時登入。會員卡是不可轉讓他人使用,如發現有濫用或不正當使用的情況,CSL保留終止或暫停會籍的權利。
    3. 會員於CSL香港或澳門網上商店購物時,必須登入其會員帳戶以獲得折扣及獎賞積分;每次交易只可接受一張會員卡作儲分、使用電子禮券或增值/儲值。
    4. 會員折扣不適用於購買 city'super禮品卡或購物禮券、已折扣及指定貨品/專櫃。詳細請參考店內貨架標籤及宣傳品。9折優惠適用於指定品牌商店Anteprima、Atsuro Tayama、INDIVI、OZOC、Pearly Gates、Furla、Heroic Rendezvous、Cocktail及Vetement。
    5. 如super e會員申請實體會員卡或super e-gold會員遺失並需補領實體會員卡,須繳付港幣40元手續費,有關費用將不可退還。
    6. 購買 city’super禮品卡或購物禮券、增值、繳付送貨服務費或包裝服務費均不獲享任何獎賞積分、不計算為累積消費,亦不享有免費送貨服務。
    7. 會員須妥善保管及使用其會員卡,CSL恕不負責任何因被盜用或遺失會員卡而導致的損失。
    8. 如會員發現使用會員卡進行交易時發生任何錯誤或遺失會員卡,請即致電顧客服務熱線(852) 2736 3866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時至下6時,公眾假期除外)。
  5. 獎賞積分、super e 兌換獎賞、電子禮券及儲值
      1. 獎賞積分
    1. 凡於 city’super、 LOG-ON 及網上商店消費時出示super e 會員卡,消費淨值每港幣1元, city’super禮品卡或購物禮券、增值、送貨費或包裝費均除外。因應個別推廣活動,所獲得的獎賞積分會有所不同。
    2. 獎賞積分有效期為會籍生效日期起計的12個月,及後的積分則以年度計算。該年度內所累積的積分有效期至該年度末為止,期滿後將自動註銷。
    3. 會員須於交易時出示 super e卡(會員卡或附載於手機程式內的電子會員卡)以賺取積分。會員應在付款前檢查及更新其電子會員卡,以確保付款流程順暢。
    4. 消費記錄及積分一般於購物後36小時內發出並更新,但指定推廣計劃除外。
    5. 會員卡內之儲值在任何情況下恕不退還、不可兌換現金、不設找贖,亦不可轉移。當會籍過期時,其儲值金額亦會自動註銷。
    6. 如會員於交易前忘記攜帶會員卡,可於付款前到顧客服務部提供會籍資料作身份核實,並獲取會員記錄卡或電子條碼,以記錄該次消費及累積獎賞積分。
    7. 所有積分以CSL之系統記錄為準。CSL恕不接納任何於交易後補領積分的要求。
    8. 積分不能轉讓及分拆,不同會員卡內的積分亦不可合併使用。
    9. 網上會員專區或手機應用程式均可查詢積分。
      • super e 會員積分累積至指定分數系統便會自動兌換電子禮券並扣除相應積分。一旦獲取電子禮券,表示相應積分已被扣除。  
      • super e-gold 會員於年度結算日前累積至指定積分,便可於年度結算日起計 60 日內,於兌換網站換領相應積分獎賞。一旦確認換領,相應積分便會被扣除。
    10. 所有已取消的交易或購物退款,因應該次消費而獲得的獎賞積分將會自動扣除,包括因指定推廣計劃而額外獲得之獎賞積分。
      1. super e兌換獎賞
    1. super e-gold 會員於年度結算日,累積滿 40,000分即可獲10個獎賞 eCoins 以換領獎賞乙份,80,000分換領獎賞兩份,如此類推。獎賞eCoins於年度結算日自動發放到合資格的會籍內,有效期60 日。獎賞數量有限,換罄即止。少於40,000分不能作出兌換安排及剩餘積分亦會自動註銷。未使用的積分、逾期或已失效的獎賞將不獲補發。
    2. 會員須根據所持有的獎賞 eCoins數量兌換獎賞。獎賞 eCoins及所兌換的獎賞恕不能兌換現金、轉售、退款或換取其他產品及服務。
    3. 獎賞兌換確認,系統會即時發送確認短訊或電郵,及即時從會員帳戶扣除相關獎賞 eCoins。有關申請不可更改或取消,逾期兌換無一經效及恕不接受追溯申請。已成功兌換的會員於分店領取獎賞時必須出示有效會員卡及確認短訊。
    4. 如需到店內取貨,請於所選取的日期、時間及分店出示有效會員卡及確認短訊提取獎賞。所有沒有在期限內提取的獎賞,均被視作放棄及不設補領安排。
    5. 部份禮品提供免費送貨服務,「網上購物及送貨安排」的條款及細則適用。按 按此 閱讀更多。
    6. 部份食品受季節及市場供貨影響,有機會以同等價值之產品替代,恕不作另行通知。
    7. 個人護理產品會因應個人之皮膚或身體狀況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有任何過敏反應,City Super Limited概不負責。
    8. 如遇颱風(八號風球或以上)或黑色暴雨訊號懸掛,已安排當日領取禮品的會員將順延或另作安排。一般情況下,颱風或黑色暴雨訊號除下4小時後,當日的領取禮品會照常進行,但需視乎訊號除下時間而定。
    9. 獎賞圖片只供參考,一切以實物為準。所有獎賞均不包括貨品保養、退換、轉讓、兌換現金或作現金找贖。會員須即時檢驗所換領之禮品,否則事後任何情況下均不會獲補發獎賞或積分。  
    10. 所有獎賞只能在有存貨之情況下提供。CSL可全權酌情決定隨時終止提供某項獎賞或提供具有同等價值之類似獎賞作為代替,而毋須於換領獎賞前另行通知。CSL並不保證任何獎賞於兌換獎賞有效期內一直保持供應。  
    11. City Super Limited 有權隨時修改此會員兌換禮遇之使用條款而不作另行通知。如有爭議,將以 City Super Limited 之最終決定為準。
      1. 電子禮券
    1. 於年度結算日前每累積滿2,000分可獲港幣50元電子禮券乙張,電子禮券將根據累積積分紀錄於翌日經系統自動發送到電子會籍內。
    2. 於 city’super、LOG-ON 或 cookedDeli,憑單一消費滿淨額港幣 200 元,即可使用港幣50元電子禮券一張。消費滿港幣400元可使用兩張,如此類推,不設上限。不適用於 city’super禮品卡或購物禮券、增值、送貨費或包裝費。恕不接受合併收據。  
    3. 此港幣50元電子禮券不可用作購買 city’super禮品卡或購物禮券、增值、送貨費或包裝費,及不可與其他宣傳優惠或禮券同時使用。
    4. 電子禮券只限於香港實體分店使用,有效期為60天,不適用於網上商店,逾期或已失效的禮券將不獲補發。  
    5. 電子禮券不能兌換為現金或其他禮券,使用時會一次性扣減電子禮券的總值,餘額將不作找續或退還。  
    6. 電子禮券不能轉讓他人使用,使用時須同時出示有效的電子或實體會員卡作核實。
    7. 所有已取消的交易或購物退款,因應該次消費而獲得的獎賞積分將會自動扣除,包括因指定推廣計劃而額外獲得之獎賞積分。
    8. City Super Limited有權隨時修改此電子禮券之使用條款而不作另行通知。如有爭議,最終將以City Super Limited之決定為準。
      1. 現金儲值
    1. 每張會員卡最高儲值額為港幣3,000元,每次增值最少港幣100元。增值服務只在香港實體分店提供,並只限於香港實體分店使用儲值額支付交易金額。若卡內餘額不足以支付交易金額,可以現金、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支付餘額,可以現金、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支付餘額 。現金儲值額並不適用於網上商店支付交易金額。
  6. 一般條款
    1. CSL會透過電郵或手機短訊向會員發送會員優惠及推廣的通知。會員須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及手機號碼,以免錯失重要通知。
    2. CSL對未能成功傳送的電郵或手機短訊概不負責。
    3. 因任何電腦技術或系統問題而造成的積分損失,CSL恕不負責。
    4. CSL有絕對的酌情權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或撤銷任何申請者的會籍申請,及終止及/或取消其會籍。若會籍因任何原因被我們終止,所有相關積分亦會被立即註銷。
    5. 如法院裁定本條款及細則內任何條款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其餘條款將不受上述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影響,並將繼續具十足效力及作用。
    6.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管限,而會員均同意受香港法院的專有審判權所限。
    7. CSL保留隨時在不另行通知的情況下修改本條款及細則的權利。
    8. 如有任何爭議,CSL保留最終決定權。
    9. 如中文版本與英文版本有任何差異,應以英文版本為準。